“小切口”立法 折射“大社会”主题——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 2023年07月25日

文/本刊记者 徐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

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致贺信,并在全国助残日之际,向全国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向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支持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组织和各方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中国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委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接受《中国人大》记者专访。他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诠释,对保障残疾人群体权益,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折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力量、法治能力与法治优势”

触摸残疾人事业的法治脉络,从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残疾人保障法,到2020年全国人大通过民法典、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决定,再到如今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对残疾人事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残疾人群体关切,及时将有关残疾人保障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民法典等其他法律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较为完善的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臻完善,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就。吕世明对此感受颇深:“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加以浓墨重彩的描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了10余年,有关部门逐步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评价规则,持续推进无障碍市县村镇建设。这些成效都为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积累了经验、培育了示范、提供了实践、储备了力量、奠定了基础。借助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非凡的影响力和有力契机,促进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念意识,发挥了辐射效应。无障碍环境建设从公共领域延伸到城乡社区再辐射到残疾人、老年人居家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公益检察诉讼在各省检察系统推广,最高法推动无障碍司法服务,信息通信网络终端无障碍评测与民用设施无障碍认证评价标准出台,残联组织无障碍督导队伍发挥作用等都折射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力量、法治能力与法治优势。”

201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吕世明深切感受到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越来越期待。“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的进步,也彰显了党的二十大擘画愿景的深化践行和实际显效,令人倍加喜悦、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倍加珍惜。特别是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及时落地、有力实施、见诸成效。”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一部‘小切口’立法,小到一个家庭元素,甚至一个盲道、一个缘石坡道,法律中都有涉及。这部法律也是‘大社会’主题,真实回应了社会关切,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所愿所需所盼。不仅仅是残疾人、老年人,包括妇女、儿童,以及其他有无障碍设施环境需求的社会成员,都将从这部法律中受益。”吕世明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彩呈现”

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跨越十年。吕世明见证了这部法律的起草过程、意见征集和三次审议。他认为,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彩呈现。

“2018年,全国人大社会委履职伊始便开始谋划。2021年,着手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调研组直插多个省市县,下沉至街道、家庭,组织座谈,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意见。新冠疫情给法律起草工作带来巨大考验,社会委克服困难,结合几年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相关调研掌握的情况,认真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31个省级人大社会委的意见。”吕世明介绍。

他给记者分享了一组数据:在草案提请审议前,中国残联受全国人大社会委委托,在全国征求了5万多名残疾人、老年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用吕世明的话说:“充分听取‘土’得‘掉渣’、来自最基层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非常接地气。”

值得注意的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涌现出诸如吴腾信自强不息、奋斗脱贫,通过广东江海联系点积极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意见征询活动的感人事迹。5月,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在福建调研期间,听取首位盲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的意见,并采纳了他提出的增加关于盲文版和低视力版教学用书的规定的建议。

“在三次审议过程中,宪法法律委、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始终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二是组成调研组马不停蹄深入东中西部,到区县、残疾人福利场所、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社区以及有关机构、单位调研,走访了许多行业,得到了最真切最现实的人民群众的回应,看到了我们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同时也找出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举措和路径,所以使得这部法在每一次审议、每一次调研时,都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吕世明感慨道,“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勇于直面困难,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不懈推动成行,才使得这部法律凝聚民意、民智、民力,温暖人心、惠及民生、造福大众。”

吕世明介绍,6月13日至15日,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6届缔约国会议及相关活动。她特别向大会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为残疾人群体带来的福祉,得到了联合国各方各界的广泛认同和热烈反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让全世界看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中国方案’,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提供‘中国力量’。”


“推进全社会认知了解共建无障碍环境”

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吕世明经常提到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经历了从“有没有”走向“好不好”。他解释道:“中国残联从成立伊始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文明和生活。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残联推动建设无障碍示范城市,但是那个时候只能初步做到填补空白。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无障碍从‘有没有’,一点一点扩大到了社会各行业的方方面面。如果说以前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保基本、解决‘有没有’问题;经过十年磨一剑,在新时代诞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解决无障碍高质量发展阶段‘好不好’的问题。”

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历程中,残联与多个相关部门、多个行业共同制定标准、法规等,充分把残疾人对无障碍的需求纳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2021年,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联推动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有了无障碍的居家环境,至少清除了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再从家庭扩展到社区街道、公共场所,再到公共建筑,乃至整个大环境大交通,无障碍环境就会越来越好。”吕世明指出。

残疾人的事业是春天的事业。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系统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体系,对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众人拾柴火焰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吕世明认为,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进一步为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通过的背景下,校园的任务更重了。建议可以把无障碍环境有关知识纳入到日常课程当中,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们关注无障碍环境的意识,养成习惯,形成自觉。”吕世明提出了建议。

吕世明对记者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各界需履行职责,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全社会认知了解共建无障碍环境。下一步,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增强标准的强制性。各地因地制宜,修订和完善地方法规和规章。同时,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法律的实施,共创美好的无障碍环境,造福残疾人、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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